超級聯賽會實施紀律分扣分制度,每隊可獲 38 分作為基本分,每季結束或之前如有球隊因犯規扣滿 38 分後,超聯會將取消該隊之所有按金,並需即時停止所有未完賽事及取消本季參賽資格。如下季再度申請參賽的話,必須獲得超聯會全體球隊代表投票,並須超過半數贊成才可再獲得參賽資格,而且須繳交雙倍按金。
另外每位球員則有 8 分作基本分,若被扣滿 8 分後,亦將會被賽會即時取消其參賽資格。 
以下為各項扣分細則,扣分包括本會任何賽事,而一切扣分需依據球証之賽後佈告及球隊出場表為準,球季完畢時被扣分最少的一隊將獲得最佳體育精神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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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扣紀律分的情況 :

1
黃牌:扣 1 分  ( 被罰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2
雙黃變紅出場:扣 2 分 ( 被罰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3
紅牌出場:扣 3 分 ( 被罰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4
以粗言或恐嚇執法球証紅牌出場:扣 3 分 ( 違規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5
該月未有主場比賽而理由不足:扣 3 分 ( 違規之球隊 )
6
該月未有充足理由而不願接受作客比賽:扣 3 分 ( 違規之球隊 )
7
棄權已安排之比賽:扣 3 分 ( 違規之球隊 )
8
比賽進行中,單方面棄權賽事或拉隊離場:最少扣 3 分 ( 違規之球隊 )
9
比賽時如球場外相方球隊之職球員對球証作出恐嚇或粗言以對,如被球証出示紅牌趕離場或記錄於 "賽後報告",按情況以論,單一球員計算:扣 35 分 ( 違規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10
如球員因打架,動粗而被球証即時紅牌趕出場:扣 58 分 ( 違規之球員及所屬球隊 )
 

2007-08 球季紀律委員會委員

萬家安 (英皇十字 )
張偉達 (HOT)
陳嘉豪 (城大BCH)
羅誌銘 (JPU)
姜浩暉 (伍華)